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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普豪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礼永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32221139
    执行依据文号 (2006)浦民二(商)初字第1218号
    案号 (2006)浦执字第0913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06-11-14
    发布日期 2015-07-1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上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普豪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500万元;^~^二、被告上海普豪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利息(以500万元为基数,自2003年5月13日起至2004年5月13日止,按年利率5.841%计算);^~^三、被告上海普豪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逾期利息(以500万元为基数,自2004年5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四、被告上海鑫风能实业有限公司对被告上海普豪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三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鲁文达对被告上海普豪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三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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