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嘉桐综执〔2021〕罚决字第01-03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明,被处罚单位浙江瑞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桐乡市梧桐街道和悦家园小区的物业管理人。自2020年9月1日《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施行起,被处罚单位针对和悦家园小区仍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也未按照设置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配置厨余垃圾桶和可回收垃圾桶),造成该小区生活垃圾投放未分类[2021年4月10日,该小区1幢北侧(1单元和2单元中间)的其他垃圾桶内混投有剩菜、剩饭、蛋壳等;2幢北侧(1单元和2单元中间)的其他垃圾桶内混投有塑料瓶;2幢北侧(2单元和3单元中间)的其他垃圾桶内混投有菜叶;2幢3单元西北侧的有害垃圾桶内投放有餐巾纸包装袋、纸板等]。被处罚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的规定,根据《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局责令被处罚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8
    决定机关 浙江省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