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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下综执罚字〔2020〕第0307012005220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杭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0年04月22日11时40分,杭州杭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下城区文晖街道星都嘉苑小区西侧消防通道处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该行为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并结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规定的处罚幅度,另经查证,根据《杭州市城市管理局(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指南》的要求,应当从重处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柒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杭州市建设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2
    决定机关 杭州市下城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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