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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兰陵综执罚决字[2020]第ZS0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天然气工程项目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4
    决定机关 临沂市兰陵县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