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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91926G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东莞观澜湖酒店有限公司泳池水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行政处罚内容 你(单位)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6
    决定机关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