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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高市监处字〔2020〕3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制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行为及其从属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6980.56元;没收违法所得:1019.44元;处罚结果分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0
    决定机关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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