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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文卫公罚〔2019〕1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 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2
    决定机关 威海市文登区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