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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税三稽罚[2021]221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工联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1.你单位2016年取得杭州鑫沛贸易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0份,发票代码3300162320,发票号码32091481-32091500,开具日期:2016年10月21日,开票内容为食品,价税合计共1992000元,已于2016年税前列支。2.你单位2016年在主营业务成本列支的12.07元,未取得合法凭据,已于2016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决定:处罚款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7
    决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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