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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鸿港鑫泰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成清波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924791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深仲裁字第533号裁决书
    案号 (2013)深中法执字第0070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3-07-19
    发布日期 2015-06-1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第一被申请人应立即偿还申请人本金300000000元及利息270000000元;本案仲裁费2097810元,由第一被申请人全部承担,该仲裁费已由申请人预交,第一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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