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森莱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8266****193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191民初2597号 |
案号 | (2020)苏1191执34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森莱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镇江力合天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财务顾问费35万元及自2015年11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以35万元为基数)。二、驳回原告镇江力合天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475元,由原告镇江力合天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负担5509元,被告江苏森莱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96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