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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哈尔滨市隆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德福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7190229-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哈民三商初字第23号
    案号 (2015)哈执字第0035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8-31
    发布日期 2016-09-22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黑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陈伟与五被告共同确认借款本金3500万元,利息为1260万元。二、哈尔滨隆顺投资有限公司自2015年8月中旬开始,每月偿还陈伟500万元,至2016年6月末全部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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