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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综执罚字〔2020〕第06100120021200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华辰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华辰圣希罗酒店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2月24日21时16分,我局留下中队孙学谦、陆旭麒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华辰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华辰圣希罗酒店在西湖区留下街道留和路135号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执法队员依照法定程序出示执法证件并表明身份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设置了四个垃圾收集容器。其中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在检查时发现有面条及少量装饰餐盘的配菜,蔬菜。经核查当事人其表示该垃圾桶为酒店所有。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在执法队员指正后,当事人进行了整改,执法队员于2019年12月25日21时00分复查时,未发现有违法行为。2020年1月1日,本案经批准立案。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12
    决定机关 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