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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顺市监工罚(2020)10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2、合并罚款321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8
    决定机关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阎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