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本平市监处字[2020]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维护检修中心使用未经许可生产的6台铁路起重机。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罚款:8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26 |
决定机关 | 本溪市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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