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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中原市监罚决字〔2020〕1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一般准则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1
    决定机关 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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