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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泸地税稽罚[201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行政处罚内容 营业税罚款36704.4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2585.06元,个人所得税罚款8436.84元。共计罚款:47726.3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10
    决定机关 泸州市地税局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