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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仑卫传罚〔2019〕00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位于北仑区大碶街道坝头东路85号(学苑南路228号4幢)的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凯尔医院于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7日未执行国家有关消毒规范、标准和规定,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6
    决定机关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