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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9】深龙南湾城行罚决字第04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9年11月6日16时深圳龙岗区南湾街道执法队工作人员在丹平社区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丹平社区丹平公路东大洋路口有一辆水泥罐车污染路面,该车车牌号为粤BBK341,白色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运载物为泥浆,有泥浆沿途泄漏,经皮尺测量污染道路面积共7.92平方米(长度为7.2米,宽度为1.1米)。执法人员已对其拍照取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584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7
    决定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