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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武市监行字〔2018〕1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轮滑鞋2、处罚款11550元(壹万壹仟伍佰伍拾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26
    决定机关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徐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