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武市监行字〔2018〕1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轮滑鞋2、处罚款11550元(壹万壹仟伍佰伍拾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26 |
决定机关 |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徐红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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