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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小河支行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土地征收款;中长期贷款展期期限超过原期限的一半;违规向房地产企业融资等行为负承办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罚款十五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9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