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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楚住建行处决字〔2020〕第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处于警告,责令立即停止违法销售行为,限期15日内改正,并处以人民币叁万元(小写: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5
    决定机关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