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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陕银保监罚决字〔2020〕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 给刘志国(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时任负责人)警告,处以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9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