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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公(新塘)行罚决字[2018]14160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年8月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8月1316时许,新塘派出所民警在萧山新塘街道汇宇花园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小区物业广东中奥物业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招聘的保安黄某无证上岗达5个月。广东中奥物业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涉嫌违反规定招用不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罚款一万元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分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21
    决定机关 萧山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