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萧综执罚决字〔2021〕第07-023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08月31日09时08分,我局执法人员在依职权巡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浙江恒春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杭州萧山区科技城竞潮路萧清大道交叉口北40米堆放砖块。经测量,堆放砖块占用城市道路长3米,宽0.6米,面积1.8平方米。当事人未取得市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占道许可手续。当事人行为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14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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