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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2021〕罚决字第07-00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4月01日15时13分,我局开发区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浙江恒春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杭州萧山区科技城竞潮路巨匠工地将坑内积水通过管道抽排至排水沟内,将泥沙排入排水管(沟)内,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项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0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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