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78319****66X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1民终12999号 |
案号 | (2022)皖0123执277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2-05-13 |
发布日期 | 2022-06-27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2020)皖0123民初5954号民事判决;二、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合肥市烟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004385.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20年8月1日起,以7004385.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775%计算至款清之日);三、驳回合肥市烟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6195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6957元,由合肥市烟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870元,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608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417.59元,由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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