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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徐处字(2018)第0420180025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5644万元,罚款2.257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11
    决定机关 徐汇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杨跃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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