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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玛县)安监罚【2018】危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新疆天电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隐患未按规定时限整改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28
    决定机关 玛纳斯县安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