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德运罚决字[2017] 第33052151170000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德清县顺茂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在操作教学期间离岗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7年06月13日15时34分,德清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德清县顺茂驾校训练场地内巡查时,发现浙E.5089学驾培车两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被检查时正由学员进行科目二训练,车上另一名学员坐在副驾驶座,教练员王忠明未随车教学,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王忠明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王忠明驾驶浙E.5089学驾培车两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七)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在操作教学期间离岗。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七)项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6-27 |
决定机关 | 德清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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