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三氯乙烯生产中残液的回收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010593059.8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2079687A 公开(公告)日 2011-06-01
申请公布号 CN102079687A 申请公布日 2011-06-01
分类号 C07C17/383(2006.01)I;C07C19/00(2006.01)I;C07C21/00(2006.01)I;C07C21/10(2006.01)I 分类 有机化学〔2〕;
发明人 李法曾;杨秀玲;常炳杰;苗乃芬;王继彦 申请(专利权)人 山东新龙集团聚氯乙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李江
地址 262700 山东省寿光市田柳镇新龙工业园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三氯乙烯生产中残液的回收方法,将残液汇集在顶液罐中,再进入碱洗塔内中和残液中的酸,预处理后的残液进入蒸馏釜内进行蒸馏,蒸馏釜的温度保持在85℃-95℃之间,蒸馏出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蒸馏出的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进入精馏塔内进行常压精馏,在42±1℃时蒸馏出二氯乙烯,在87±1℃时蒸馏出三氯乙烯,在121±1℃时蒸馏出四氯乙烯,将蒸馏釜内抽至负压80千帕,在90±1℃时分离出四氯乙烷,在蒸馏釜内得到五氯乙烷,能够将残液中的各种成分全部分离出来,实现了残留物的零排放,使整个生产工艺达到了密闭循环,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残液得到了充分利用,回收利用率高,提高了产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