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一周厨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古尚全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998739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西民二初字第1044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5)西执字第0166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10-27
    发布日期 2015-12-2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周义杰、古宛鑫、广西一周厨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归还原告韦小刚借款本金600万元和利息40万元,共计640万元; 二、被告周义杰、古宛鑫已将其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18号华凯?逸悦豪庭10号楼1901号房屋抵押给原告韦小刚,现将该房屋折价340万元(其中300万元用于抵偿本金、40万元用于抵偿利息)归原告韦小刚所有; 三、被告周义杰、古宛鑫、广西一周厨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前偿还剩余借款本金300万元,逾期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借款利息,同时原告有权对被告广西一周厨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抵押的桂AYZ254、桂AYZ164、桂AYZ224、桂AYZ314、桂AYZ234、桂AYZ324、桂AYZ334、桂AYZ364、桂AYZ064、桂AYZ014、桂AYZ124、桂AYZ354、桂AYZ024、桂AYZ154、桂AYZ034、桂AYZ194、桂AYZ264、桂AYZ134、桂AYZ054、桂AYZ504号车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案件受理费56796元减半收取28398元,由原告韦小刚承担,另一半案件受理费28398元退回原告韦小刚。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