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宜市监案字〔2018〕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内容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21
    决定机关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陈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