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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常州市宝光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谈建国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2511085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新民初字第434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3)新执字第0105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3-05-28
    发布日期 2015-06-2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常州市万丰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常州市宝光工贸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前共同归还原告孔江美借款30万元,并按年利率20%承担自2011年8月18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常州市万丰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常州市宝光工贸有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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