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寿光昌鸿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卫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6140856-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寿民初字第1418号
    案号 (2016)鲁0783法执106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3-01
    发布日期 2016-03-0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寿光昌鸿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董大坤、王艳丽房款440730元; 二、被告寿光昌鸿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违约金15425.347元,支付原告贷款利息30000元。 以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90元,由被告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