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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涟(消)行罚决字〔2019〕00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3
    决定机关 涟源市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