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昆)食药监药生罚[201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劣药
    行政处罚内容 1.对为无证经营者提供药品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2.没收生产劣药“麸炒苍术:(批号C151227)违法所得1200.00元,并处该批药品货值金额1218.00元一倍的罚款1218.00元。(罚没合计12418.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08
    决定机关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