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无锡蝶和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21455****19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214民初1799号
    案号 (2021)苏0214执333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11-11
    发布日期 2021-12-06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无锡蝶和科技有限公司确认需支付原告陆文丹经济补偿金19360元,该款无锡蝶和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31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原告陆文丹自愿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