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长保税稽罚〔2019〕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补缴、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处0.5倍罚款116410.32元,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企业所得税处罚款21000元。以上应缴款项共计137,410.32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30 |
决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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