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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税一 简罚 〔2019〕 21705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2019-04-01至2019-06-30城镇土地使用税(县城土地使用税等级3,税源编号:T32083120170000490)未按期进行申报2019-04-01至2019-06-30房产税(从价计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2
    决定机关 淮安市金湖县国税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