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白城管执罚决字〔2020〕第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限期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人民币捌拾柒万柒仟壹佰贰拾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0
    决定机关 白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