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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绥综执行处字〔2019〕04-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生产的原料(泡酒)及包装材料;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01
    决定机关 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绥阳县城镇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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