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香洲温泉公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28158****624B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213民初4743号
    案号 (2021)辽0213执206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1-10-12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大连香洲温泉公园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伟煤炭款1752938.73元,并支付自2020年9月14日起至欠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29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大连香洲温泉公园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