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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处字〔2019〕8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⒈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对虚假内容的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⒉罚款8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7
    决定机关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姚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