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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枣环罚字[2020]第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行政处罚内容 对其进行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3
    决定机关 枣庄市生态环境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