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州光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乔亮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1414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2)沙民初字第1908号
    案号 (2014)沙执行字第0043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沙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3-24
    发布日期 2014-11-1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州光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廖家才工程款500000元。二、被告徐州光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廖家才逾期付款违约金28000元(计至2012年9月21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080元,减半收取4540元,由被告徐州光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