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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昌市烟处[2017]第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6856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1
    决定机关 昌吉市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