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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石处〔2020〕130124200005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经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9.5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9
    决定机关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维中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