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桂林市黛思姈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305MA****QR6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304民初935号 |
案号 | (2020)桂0304执153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西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桂林市黛思姈食品有限公司、何凌自愿归还原告唐敬超投资款100 000元,并支付投资分红及逾期返还投资款的利息16 600元,共计116 600元。上述款项被告桂林市黛思姈食品有限公司、何凌自愿于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每月24日前归还5 000元,2021年1月起每月24日前归还10 000元直至款项全部还清为止; 二、若被告桂林市黛思姈食品有限公司、何凌未按照上述第一项协议约定按月归还原告唐敬超任一期款项,则原告唐敬超有权就尚未归还的全部款项一并申请执行; 三、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 27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桂林市黛思姈食品有限公司、何凌自愿承担,并已于2020年6月3日支付给原告唐敬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