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氏县利兰养殖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3411224MA****1Q8Q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2民初67号
    案号 (2021)豫1202执136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8-03
    发布日期 2021-12-0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强制被执行人卢氏县利兰养殖专业合作社返还申请人汇票垫款本金29746499.73元及利息暂计至2020年6月1日为944451.37元; 二、强制被执行人刘喜兰,芦爱新,吴全明,吴香云在申请执行人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判决第二项不能受偿或不能完全受偿的情况下对不能受偿或不能完全受偿部分以及判决第一项超出3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质权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强制被执行人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侯建芳在申请执行人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判决第二项不能受偿或不能完全受偿的情况下,对不能受偿或不能完全受偿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98090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