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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鄂荆)质监罚字﹝2017﹞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从事机动车检测活动中,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行政处罚内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罚款2.7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1
    决定机关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